实验室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18-09-27 浏览次数:558
一、各实验室必须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制度,并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各种安全制度张贴上墙,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及用具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和挪用。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应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积极主动地关心并参与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对新调配到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初次参加实验的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实验室安全防火设施情况和规章制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参观、学习等,须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并报二级学院领导的批准。
四、学生在上实验课时,实验人员必须坚守实验室岗位。在实验室工作和上课期间,未经同意不得接受来访和做与实验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五、保持实验室内安静,不得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除实验需要外,不准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六、经允许,师生借用的实验室物资财产,在借用期内的安全由借用人负责。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把实验室物品带离实验室,如发生损坏和丢失,由师生个人按有关规定赔偿。
七、 实验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安装和操作使用;无可靠自控、保险设施的实验装置、设备在工作时,必须有人值班,不得随意离开。
八、注意用电、用水安全,禁止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工作人员在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检查本室水、电是否关好,并关好门窗。
九、对违反安全制度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将按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安全工作,对事故隐患和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向保卫处、教务处、设备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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