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000cm威尼斯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37000cm威尼斯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实施办法》(上电学〔2022〕10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励金额
每生每年10000元
二、申请对象
1.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可从学院已评选出的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中推选,也可以直接从符合评审条件、学院已评选出的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以外的其他学生中推选。
2.若增补的国家奖学金推选人来自学院已评选出的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应同步开展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员等额增补工作。
三、增补名额
1人。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 具体申请条件,参见《37000cm威尼斯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实施办法》。
五、工作流程及报送要求
1.第一阶段:学生申请(即日起至11月3日)
学生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3年新表)、《(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如有增补)、《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有增补)(见附件),电子版提交学院初审。(填表要求请参考《国奖奖学金、国奖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填报及审核说明》)
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如有增补)的学生,还应填写《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学院初审。
2.第二阶段:学院评审及录入系统(11月6日前)
学院评审,经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形成推荐名单,学院对推荐名单公示1-3个工作日。学院汇总《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导入表》、《上海市奖学金学生申请导入表》(如有增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导入表》(如有增补)并导入上海学生资助系统。
11月6日前,学院完成推荐学生信息系统导入。
3.第三阶段:学校复审后,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预审,11月8日-11月12日
学生处对学院系统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于11月7日前系统上报至上海市,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线上预审。
4.第四阶段:学校评审并公示
校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预审拟定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有关评审材料及评审程序,审查无异议,将拟推荐学校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5.第五阶段:学院上报材料,11月17日前
学院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术楼122室,纸质材料包括: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学院获奖名单汇总表(系统下载)
(5)评审报告(内容需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注:(1)-(3)材料需在系统下载最新版,打印一式三份,均需手写签字,盖学院行政章、37000cm威尼斯行政章。
37000cm威尼斯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4国奖奖学金、国奖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填报及审核说明.doc
附件5 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