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网上录入及记载成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5      浏览次数:211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网上录入及记载成绩的说明


各二级学院(部):
    2015至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已经临近,很多课程的考核已经结束,请学院(部)认真组织培训并安排好本学期网上录入及记载成绩的工作,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网上录入及记载成绩的说明

一、网上成绩录入步骤及要求
1. 选择课程:在“成绩录入”界面中,选择要录入的课程,点击对应的“成绩录入”按钮即可开始成绩录入。
2. 设置成绩类型(百分制、五级制、等级制)、考试方式(闭卷、开卷、半开卷)和评分比例。
注意:
(1) 成绩类型:平时成绩、期末成绩为同一类型。
百分制即“0到100”。
五级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和0”。
等级制即 “A、B、C、D、E和0”。
(2) 在成绩录入系统中对平时成绩录入的百分比进行了设置,最高不得超过40%。对于部分要求平时成绩的百分比大于40%的课程,请写申请(内容包括9位开课号、课名、成绩类型、考试方式、评分比例)交学院(部)审批后报教务科备案,由教务科统一设置成绩录入比例。对于全部以平时成绩作为总评成绩的课程,例如单独开设的物理实验等课程,要按期末成绩(100%)设置录入成绩。
3. 成绩录入:以期末成绩、平时成绩、总评成绩组成。
注意:
(1) 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均要输入百分率折算前的分数(例如,平时成绩为满分,则按照百分制记载平时成绩为100分)。对于缓考、违纪、无资格、旷考的学生,平时成绩均按实际计。
(2) 总评成绩=平时成绩*所占百分比+期末成绩*所占百分比。总评成绩四舍五入到整数位。
(3) 在输入期末成绩为“0”分的学生时,一定要注意该生是否为旷考,确实考“0”分的可以继续保存成绩,否则请在考试情况中注明“旷考”。因为旷考考生无补考资格,而考“0”分的学生有补考资格。对于转学、休学、入伍等学籍异动或情况不明的学生,无论何种原因,只要没有参加考试,期末成绩一律以旷考登记。
(4) 只开放输入“旷考”的权限,不开放输入“缓考”“无资格”的权限。缓考、无资格一定按要求到选考中心办理手续批准,教务处会根据批准名单后台处理缓考、无资格数据。
(5) 老师录入成绩的同时系统默认保存状态,所以无需手动保存。点击“提交”,则成绩为发布状态。
4. 打印成绩登记表:在课程页面上点击“打印”按钮,可生成带学生成绩的“成绩登记表”,教师可打印签字后交到学院(部)教务员处。
5. 录入试卷分析:点击相应按钮进行录入,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
6. 打印试卷分析:录入完成后,点击打印试卷分析按钮,签字后交到学院(部)教务员处。
二、网上录入成绩时间
1. 15周周五(12月18日)及之前结束的课程(包括全院选修课、实践实习课程、重修班、考查课):网上录入成绩的时间截至12月28日(17周周一)24:00点。
2. 16、17、18、19、20周考试的课程:网上录入成绩的时间为每门课考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考试当天不计算,中间遇休息日时间顺延)。
3. 16周结束的非笔试课程:网上录入成绩的时间统一截至1月8日(18周周五)24:00点。
4. 毕业设计:网上录入成绩的时间统一截至1月11日(19周周一)24:00点。
5. 实践课程:19周周五(1月15日)结束的网上录入成绩时间截至1月22日(20周周五)24:00点;20周周三(1月20日)结束的网上录入成绩时间截至1月22日(20周周五)24:00点。
三、成绩登记表的填写要求
三、成绩登记表的填写要求
成绩登记表可以选择在网上输入全部成绩后打印签字或手工填写签字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 成绩登记表上相关内容(即评分比例、填表日期、教师签名、教学院长签名等)应填完整。
2. 手工填写应用蓝黑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及格成绩必须用红色钢笔或水笔填写。
3. 手工填写成绩登记表,对于旷考、违纪、无资格、缓考的学生,备注栏中分别写明“旷考、违纪、无资格、缓考”。
4. 手工填写成绩登记表上如果有修改过的成绩,应在其右侧签上教师本人的名字。
四、教师在成绩输入过程中如发现意外问题或者对成绩输入方法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21-68020369咨询侯老师。
                                  教务处
                                 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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