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缓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09      浏览次数:147

2009届毕业设计缓答辩将于2009年9月1日上午9:30在平凉路2103号综合实验大楼4楼401室进行.参加缓答辩的学生应与指导老师联系,按质量标准完成论文,且必须在8月30日之前将论文最终稿交给指导老师评阅.指导老师于9月1日上午9:30之前将评阅后的论文打印稿和评阅意见同时上交答辩委员会.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09届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
2009.7.7

附:2009缓答辩名单
点击下载 2009缓答辩名单.xls(1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