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校教务处:关于2004级秋季毕业班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05      浏览次数:237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
  2004级秋季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学位预审已经结束,现开始申请学士学位。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必修类课程(不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平均绩点小于1.50者;
  2、英语专业TEM-4级未通过者,其它专业CET-4级成绩低于当期国家规定CET-6级报名线者;
  3、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4、结业生或肄业生;
  5、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受过拘留者。
  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不用申请学士学位。其中,只有条件1不满足,但必修类课程全部通过;只有条件2不满足,但CET4成绩考过50分及以上(2005年1月以前)或者400分及以上(2005年6月以后),英语专业学生TEM4成绩考过50分及以上,可申请学士学位。
  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学士学位申请表,将申请表交到二级学院教务员处,截止时间2008年6月1日。学士学位条例在教务处网站上查询。

  教务处教务科 
   20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