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国家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29 浏览次数:92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二、评选时间安排
1.申请学生于11月6日(周五)上午11: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各二级院系。
2.各二级院系进行评选、公示后将学生的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盖章)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申请审批表格填写要求
1. 表格各栏统一由蓝、黑墨水笔填写,必须如实填写,如没有则填写无(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2.申请理由必须为第一人称撰写,字数控制在300-500之间,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四、名额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34名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为全校各年级的贫困生。
2.申请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点击下载 2009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4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