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推直选0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1-11-03 浏览次数:152
中共上海电力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的通知》(沪电院党 〔2011〕116号)文件的精神与要求,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以下简称计信学院)党总支将于2011年10月25日―11月22日间开展党总支换届公推直选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
总结报告本届计信学院党总支委员会2008年5月以来的工作,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扩大基层党内民主,以公推直选的方式,完成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选出让组织满意、党员满意并拥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新一届党总支领导班子。探索党内基层民主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党员各项民主权利。
二、本届党总支现状
计信学院本届党总支委员会于2008年5月23日通过第一次全体党员大会“直选”产生,其基础是党内“公推”。党总支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各1名。
截至2011年10月27日,计信学院共有党员263名,其中正式党员112名。其结构分布如下:教职工党员60名,其中正式党58名,分为3个党支部;学生党员203名,其中正式党员54名;分为19个党支部。
三、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的名额与组成
根据计信学院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拟由7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各1名。
四、公推直选的基本要求
1、实行“公推”。即通过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方法,综合产生下一届学院党总支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候选人。学院全体师生党员(含预备党员)都有“公推”的权利,正式党员有被“公推”的权利。学院所有非党教职工(民主党派同志、党外群众)都有“公推”的权利;通过学院团总支、学院学生会组织学生代表参加“公推”。
1) 参加对象: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非党教职工、团学代会非党学生代表。
2) 公推时间: 11月9日―11月11日
3)公推形式:党内外同志根据有关规定,从计信学院正式党员中自主推荐出新一届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书记推荐人选1人、委员副书记推荐人选1人、其他委员推荐人选5人,填写在《2011年上海电力学院计信学院党总支公推直选推荐票(党员师生)》或《2011年上海电力学院计信学院党总支公推直选推荐票(党外教职工)》或《2011年上海电力学院计信学院党总支公推直选推荐票(非党学生代表)》上,并投入指定的投票箱。
4) 组织方式:
(1)师生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学生担任支部书记的党支部由相关辅导员负责指导,
(2)非党教职工委托学院分工会负责,由分工会主席主持,党总支负责指导,
(3)非党学生代表委托学院团总支负责,分管团学工作的辅导员负责指导。
2、实行“直选”。即通过召开计信学院第二次全体党员大会的形式,从公推的候选人中直接选举产生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学院全体正式党员具有选举权。
1) 参加对象: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学院非党师生代表。
2)直选时间: 11月16日―11月2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直选形式:学院正式党员从候选人中选出新一届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书记1人、委员副书记1人、其他委员5人,填写在《2011年上海电力学院计信学院党总支公推直选选举选票》。
4) 组织方式:由党总支组织学院全体党员大会。
3、由本届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主持“公推直选”,同时成立第二次全体党员大会筹备小组。
五、候选人资格条件
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委员会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党性修养较强。
2、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努力落实学校党委和校长办公会决议。有较好的组织观念、管理能力和议事决策水平。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能够如实反映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委员的职权和义务。
3、具有改革创新和敬业奉献精神,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大局观念和宗旨意识,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团结同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一般应有3年以上党龄,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和党务工作经验,原则上能任满一届3年。
5、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除符合委员任职条件外,应符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具有一定的党务与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的年龄、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按照沪电院党〔2011〕 22 号文件附1《上海电力学院2011年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推直选的工作程序与步骤
第一步:宣传动员,征求意见。(10月25日――11月4日)
1、党总支学习上级有关实施公推直选的文件,学习《中共上海电力学院电力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换届、总支成员公推直选工作材料》,
2、党总支成立“中共上海电力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换届公推直选筹备工作小组”。
3、党总支通过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班级会议、网络,向党内外师生通报学院党总支公推直选的相关工作情况。
4、党总支编写《中共上海电力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2011“公推”直选问答》,通过学院网站、党建专题网、党员之家以及学院宣传橱窗向全院师生宣传公推直选的意义、特点和基本方法,并通过党支部、分工会、团总支在全体党员、非党教职工、非党学生代表中做好动员工作,并征求他们对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班子组成结构、选举方式等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党总支对征求到的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酝酿,形成共识,相应调整,及时反馈。
第二步:制定方案,上报请示。(11月5日――11月8日)
1、党总支根据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校党委要求和学院党员群众的意见,总结本届党总支委员会工作,并制定《中共上海电力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2、选举办法主要包括:具体时间和程序安排、下届班子成员的名额和组成原则、群众参与范围和参与办法、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以及推荐产生办法、正式选举方式、选票填写方式、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等,并形成书面请示,报校党委审批。
第三步:公开推荐,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11月8日―11月15日)
1、待校党委审批同意后,党总支通过党支部、分工会、团总支组织实施“公推”,同时接受个人自荐。
2、党总支在学校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对推荐产生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3、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满足班子结构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党员群众推荐票数的多少,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对象。对没有得到多数党员、群众推荐的党员一般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对象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由组织部进行考察,其他对象由党总支进行考察。
5、党总支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研究拟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校党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人数应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第四步:正式选举,报请审批。(11月16日――11月22日)
1、待校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同意后,党总支组织召开计信学院第二次全体党员大会实施“直选”。
2、在计信学院第二次全体党员大会上,听取并审议通过本届党总支委员会工作报告,全体正式党员认真填写《2011年上海电力学院计信学院党总支公推直选选举选票》。
3、选举结束后,党总支将选举结果报校党委审批,并及时总结公推直选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一周内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七、监票人、计票人产生办法及职责
1、监票人、计票人必须是大会代表,但候选人不得担任。
2、监票人、计票人由各代表团推选,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后,由大会通过。
3、监票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代表人数的核实和对发票、投票、计票进行监督。在选举过程中,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实到代表数、发票数、收回选票数及计票结果等。
4、 计票人主要是协助监票人搞好代表人数的核实和发票、投票、计票、以及选举中的具体事务工作。
八、关于选票
(另行发布)
中共上海电力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