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组织部:关于科级干部和二级学院院长助理岗位聘任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9      浏览次数:187

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沪电院党组〔2011〕19号

关于科级干部和二级学院院长助理岗位聘任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学院、机关处室、相关部门:
  按照沪电院党〔2011〕2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科级干部与相关二级学院助理岗位聘任应于近日启动,现将聘任工作的相关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科级岗位聘任工作
1.职数及聘任要求见《关于印发上海电力学院2011年干部聘任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沪电院党〔2011〕22号),已于4月25日公布在组织部网页上,链接:http://zzb.web.shiep.edu.cn/show.asp?id=1351;书面版也已发至二级学院、机关处室及相关部门的党政负责人。
2.科级干部聘任启动时间为6月10日,各学院、机关处室及相关部门可根据文件精神,自行动员、组织开展相关科级岗位的聘任工作。
3.有应聘意愿者可在组织部网页下载《2011年科级岗位应聘考察表》,参照样张格式填写。两个应聘志愿为相同部门时,只需交一张应聘考察表。两个应聘志愿为不同部门时,需将应聘考察表一式两份(不得进行次序或其它更改),分别交给相应部门。本人应聘表提交的最后时间期限为6月13日。
4.6月14日―15日为应聘初审考察期。各学院、部门党政班子可根据沪电院党〔2011〕22号文件中附二《上海电力学院2011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也可组织应聘答辩会,结合该同志的综合情况和实际表现将考察意见填写在《2011年科级岗位应聘考察表》“综合考察意见”栏,并提出部门初步聘用建议(含职级建议),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同时填写《2011年科级岗位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表),除部门党政负责人签章外,还需请分管校领导填写意见并签名。
5.以上书面材料请于6月15日15:30前交党委组织部汇总;《2011年科级岗位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shiep.edu.cn。
(二)二级学院院长助理岗位聘任工作
1.根据党委会精神,经与二级学院商定,拟聘二级学院助理岗位如下: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院长助理 1名(无行政职级)
国际交流学院 院长助理 1名(正科级)
以上岗位享受中层干部政治待遇。
2.具体岗位职责和聘任工作由相关学院党政班子负责进行,具体参照科级岗位聘任办法。
                 

               上海电力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