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换届之六:关于做好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4-28      浏览次数:949

沪电院计信〔2008〕12号


各支部:
  为做好学院党总支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布置如下,望各支部遵照执行。
一、党总支委员的任职条件及有关规定
  新一届党总支委员候选人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其中:
1、党总支书记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规章制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团结同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有较强的全局意识和忧患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乐于奉献。
  (2)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较丰富的党务管理工作经验;熟悉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掌握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规律;善于做思想工作,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
  (3)有较强的把握全局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好,清正廉洁、求真务实。
  2、党总支副书记候选人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3、党总支委员会委员,须为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共正式党员;书记一般须有三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副书记须有三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其年龄应符合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相关规定。
二、推荐名额
根据《关于召开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第一次党员大会的通知》的精神,新一届党总支设委员7名,候选人9名。各支部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发挥党员的民主权利,做好推荐、汇总工作。推荐的候选人要兼顾学院党政班子成员、一线教师、学生工作队伍以及学校党代会代表。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