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09      浏览次数:160

我校200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依据《上海电力学院学生手册》(2008年8月修订)“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二、时间安排

   1、2008年12月4--9日在就业信息网(job.shiep.edu.cn)“下载中心”中下载《上海电力学院200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暨登记表》;

   2、12月9日下午1:00--3:00学生个人将《申请暨登记表》送达计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3、学校组织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人数要求
    校级优秀毕业生是全体学生学习的楷模,是我校2009届毕业生整体形象的代表,根据上海市教委最新精神,学校决定评选校优秀毕业生人数比例为15%。

  四、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石奇光
副组长:石笑寒
组 员:何 毅、刘 莉、李兆鹏、费 敏、王佳丽、江广华、高伯骅、马进明、张 艺

特此通知!
                 
 
                            计信学院
点击下载 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30.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