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04      浏览次数:256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 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二、 评选时间安排
1.申请学生(大二及以上)于11月7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各辅导员处。
2.学院评选后将于11月9日―11日在计信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然后上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评选材料
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黑色钢笔填写);
2.个人介绍(第三人称)(500字)(纸质和电子版)(电子版用学号+姓名做文件名);
3.相关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注:手写部分要用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不得随意更改。
四、 名额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69名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0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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