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电力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1      浏览次数:193

  根据《上海电力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的规定,同时为申报上海市教学成果奖做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上海电力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及范围
我校从事本科和成人教育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直接参与成果工作的机关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及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 成果主要完成人,请下载并填写《上海电力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撰写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至所在单位。
  2. 2012年10月29日前,各单位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完成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审核,择优推荐至学校教务处。
  3. 2012年11月,学校聘请校外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评审。
  4. 根据评审组的评审意见,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名单经公示和校长办公会讨论后公布。
  5、推荐市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从校级成果中择优推荐。
  三、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12年10月29日前统一将各申报项目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总结报告(一式三份)、《上海电力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hiepjyk@163.com。

请准备申报的老师在10月20日前将申请书(表格在http://jwc.web.shiep.edu.cn/show.asp?id=2546中下载)交到学院办公室。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