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组织申报2009年晨光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06 浏览次数:252
请各位老师关注如下关于申报2009年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有意申报该项目的老师请于下周四(5月1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交学院办公室史小梅老师处。由于学院将组织初评,请各位老师务必准时提交。谢谢!
计信学院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
为了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教育发展基金会从2007年开始设立并实施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基金(晨光计划)。从今年起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管理实施。为做好2009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晨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包括附属医院)在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三、 “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见附件,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者的选拔方式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学院的申报和选送过程要公开、透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答辩日期初定为5月下旬,届时以通知为准。
五、“晨光计划”项目实行单位申报方式,不受理个人申报。申请书可从上海教育网(www.shmec.gov.cn)【基金会网站http://www.shedf.org/下载】。
六、申请书初稿一式两份于5月18日前交科研处,各二级学院按照申报名额将高质量、竞争力强的申请书报送科研处初评(过时或超额部分将不予受理,请谅解),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待通过学校初评后,交一式7份和电子版至科研处。
七、此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具体分配名单如下:
能环学院 2名
电自学院 2名
计信学院 2名
经管学院 2名
直属数理系 2名
直属外语系 1名
社会科学部1名
八、联系人:钟丽莎,联系电话:240分机、65194048
科研处
点击下载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92.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