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校工会:关于组织2008年教职工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1-10 浏览次数:292
各分工会:
近年来,我校在办学规模、学科建设、教育事业等各方面都得到了跨越式发展,广大教师在校党政的领导下为构建和谐校园,为推进学校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认真贯彻《教师法》,保障教师的休息权利,落实上海市科教党委关于组织教职工休养活动的文件精神,依法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为教师办好事、办实事,体现党和国家、学校领导对教职员工的关心和爱护。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调节教师的身心,缓释压力,以保证广大教职工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学校新一轮的发展中,经党委同意,校工会决定2008年分别在寒假和暑假组织教职工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养对象
休养活动体现“六优先”原则,即进校20年以上未休养者;无偿献血的教职工(不占名额);部分教学、科研、管理、生产方面的优秀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不占名额、由学校定);即将退休者(休养记录不超过3次);自费者。
在名额许可的情况下,适当照顾家属,小孩年龄一般在10岁以上。一般进校3年以上方能享受公费待遇,每次休养间隔5年,进校至退休前最多只能休养3次。
二、经费说明
参加公费休养,经费原则上采取 “行政拨一点,工会补一点,个人出一点”。本次教职工寒假休养由行政出700元,工会出300元,其余由个人出。参加自费休养全程自理。无偿献血教职工,享受免休养费1500元,其余自负。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享受免休养费1500元,其余自负。产业、后勤、时代工业学校按照以前惯例操作。
三、休养名额分配
工会按所在部门教职工总人数的比例确定分配名额。各部门分工会主席按本《通知》组织实施,多余名额调配权在校工会。自费名额不作具体分配,以登记先后为准,适当调整,额满为止。
为了做好今年教工休养登记工作,现将初步拟定的2008年休养名额(含暑期和寒假休养)分配如下:
能源与环境学院10人,电力与自动化学院 13人,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9人,管理与人文学院 9人,数理系8人,外语系7人,成人教育学院2人,体育部2人,图书馆及现代教育中心5人,国际交流学院0人,机关1:11人,机关2:6人,产业1(2)人,后勤发展中心:(2)人
四、休养线路和休养时间
寒假休养线路:海南五日游(双飞)费用1998元,具体行程见附件。初步拟定时间为1月25日。
暑假休养线路另定。
五、要求
1、教工参加休养的全程活动中,要接受安全教育,要时刻注意安全。
2、休养人员名单由校工会上报市科教工会,科教工会确认后,并已订购好休养车票的人员若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参加休养,其退票费自理,名额不保留。
3、在休养中相互帮助、相互交流,增进友谊。
4、《电院教工》将辟专栏征文,文体不限,游记、小说、散文、摄影均可,并给予稿费。
六、重要说明:
上述名额分配是指2008年全年休养名额,分工会合理分配参加寒假和暑期休养活动的名额。
请分工会主席在工会网页表格下载处下载《上海电力学院教职工休养活动登记表》,于1月14日下午5点前(过期不保留名额)送校工会。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