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02011学年减免学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08 浏览次数:248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学校能够更好的学习、生活,现进行2010-201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减免对象:
在籍注册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具体要求:
参照《学生手册》《上海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规定。
三、学杂费减免标准:
减免额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本科3000元/基准班。
班额及系数折算:
1、以35-40人(含35、40)作为一个基准班;
2、其它班级:
超过40人以上,系数为1.1(高职4500×1.1、本科3000×1.1);
30-35人(含30),系数为0.9(高职4500×0.9、本科3000×0.9);
25-30人(含25),系数为0.7(高职4500×0.7、本科3000×0.7);
低于25人以下,系数为0.5(高职4500×0.5、本科3000×0.5);
四、具体操作流程
1、请申请学生于12月13日下午3:00前将《上海电力学院减免学费申请表》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2、学院评选、公示后将减免学费学生的申请材料、《减免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和《减免学费金额分配表》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0年12月8日
点击下载 上海电力学院减免学费申请表.doc(38.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