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说明会暨贷款诚信教育宣讲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142
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
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说明会暨贷款诚信教育宣讲会定于2011年9月28日(周三)晚18时在浦东校区南一教1201教室举行,请计划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按时参加,也欢迎辅导员老师参加,会议将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办法和表格填写进行说明,同时进行贷款诚信教育活动。
申请贷款的表格材料将提前发放,会议现场不再发放。
浦东校区发放时间为:9月21-26日 地点:生活园区爱心驿站(36幢),领取表格后请勿填写,参加说明会时请同学们带好表格材料和纸笔(黑色签字笔)。每人限领1份。
杨浦校区材料发放地点:平凉南校区行政楼102室 学生服务中心 时间:9月26-30日
学生服务中心门前有展板,说明填表具体示例,可参照填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一般流程:
第一步,于9月21日-26日到爱心驿站领取贷款申请材,每人限领一份,不可代其他人领取。拿到表格不要填写,等到参加贷款说明会时老师辅导填写。
第二步,于9月28日晚18点到南一教1201教室参加贷款说明会,请自带纸笔和领取的贷款材料,现场教师辅导填写表格。
第三步,10月12日前将填好的表格材料和证件复印件交给所在学院辅导员,辅导员将学生信息录入电子表格。
第四步,各学院汇总贷款表格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
第五步,不合格材料退回学生整改。
第六步,材料送交中国银行杨浦支行审批。
第七步,审批成功,学生领取银行卡。
第八步,扣除欠缴学费等,剩余贷款汇入学生银行卡内。
注:办理过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可同时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011年9月22日
关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的说明
银行发放材料为3种
1, 借款凭证(5联单)
申请一个学年贷款填写1份(1份为5页,有复写功能,只用填写第一页即可)
例如:大一学生填4份,大二学生填3份,大三学生填2份,大四学生填1份
2,申请审批表(1页,此表复印有效)
无论大几学生,每人填1份
3,借款合同(3联单)
无论大几学生,每人只填1份(3联单,有复写功能,只填第一张即可)
自己准备的材料有如下几种:
1, 借款人(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1张(以下有其中1个证明即可)
A,可以是乡,镇,县,区政府或民政部门的证明文件或表格(必须有公章)。
B,可以是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复印后加盖学院公章。
3, 大一新生要复印录取通知书1张,其他年级学生复印学生证即可。
4, 如果是未满18岁的借款人必须提供父母其中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书面同意申请借款的文书并亲笔签名!
是否年满18岁以2011年10月31日为界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