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评定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6      浏览次数:137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已上交贫困认定表(2011年版);
2.从入学至今,最多有两门必修课考试不及格;
3.入学后无违纪记录;
4.父母双亡、家庭有残疾、家庭遭受灾害等特殊困难情况可放宽条件审批。
二、评选时间安排
1.申请学生于11月4日下午2:00前将申请材料交辅导员办公室。
2.经学院评选、公示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申请审批表格填写要求
1. 表格除签名处外统一打印,签名处用黑色水笔填写,必须如实填写,如没有则填写无(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2.申请理由必须为第一人称撰写,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3.提供主要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四、名额分配: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337名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为全校各年级的贫困生。
  2.申请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已获得2010-2011年度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予审批。

点击下载 2011国家助学金金审批表.doc(4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