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上海电力学院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22 浏览次数:290
为促进我校本科教育水平的提高,加强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实验教学工作的管理,学校继续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工作,现将2010年度我校实验教改项目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的内容要求
实验教改以实验中心为单位,根据现阶段我校实验室建设状况和实验项目开设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实验教改,今年以下面几个方面为教改立项重点:
(1)、全面修订实验教学大纲;
(2)、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重点,结合教材和实验教学的要求,加强对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支持;
(3)、实验课程体系与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手段与方法的研究和更新;
(4)、实验室管理(如:实验室网站的维护更新工作、实验室开放的管理和制度、或仿真实验的开设和研究等)
二、实验教改项目申报办法
1、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要求填写实验教改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内容翔实,目标明确,以便审核与验收。
2、每项课题限报负责人一人。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在该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3、项目参与人(包括负责人)在表中应按承担项目工作的内容先后排序,人数不宜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有责任让每个项目参与人分享项目的年度分值。
4、根据(2005)沪电院教字第136号文,上年度教改项目申请延期的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负责新项目的申报。上年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将在3月30日实验室与设备处网页上公布。
5、申请表一式两份,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各项目负责人应于3月31日将项目申请表交至所属院(直属系)实验中心审核。
6、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实验中心经审核筛选后,务必于4月7日前将本中心项目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发至wuwenjun@shiep.edu.cn邮箱,同时于4月8日前将审签的项目申请表及盖部门公章的汇总表交实验室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0年3月17日